2015年7月24日,由国家主席习大大签署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颁布了!
此法的出台意味着自2001年12月1日起执行,实施了长达15年的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由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诞生。
新法的出台,牵动着亿万国人的心,总体而言,此次药品管理法的修订,除了合理简化行政部门工作流程之外,着重于与之前发改委发布推行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卫计委主导的《公立医院采购实施意见》相呼应。因此,删去旧法的中第五十五条成了最引人瞩目的话题。五十五条的删除,意味着从1996年以来,由政府定价或实行政府指导价,占据中国药品23%份额的药品价格限制将被取消,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将实现市场化定价,药品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有关人士解读:虽然定价机制放开了,但是药品价格还是属于国家控制范围,国家并没有把药品的定价机制完全推给市场。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由于有招标采购机制的约束,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不会上涨。预计在零售药店销售的属于原政府定价目录的部分药品价格可能会有所上涨。鉴于目前各省药品采购政策动辄与最低价联动,或要求在销产品降价10%~25%才能保住原有采购目录资格,再加上质量层次的划分方案仍未清晰,专利过期的处方药未来会越来越重视药品零售市场。
此外,广告审批归口药监,制售假药将受严惩,没有认证一律停产等规章将